
1申请人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4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5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经验百科 » 非正常申请专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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